萬商超信
工信部營銷短信推送規范(工信部針對短信廣告的規定)
2021-12-15 08:44
近日,青島嶗茗茶業有限公司因擅自向特定對象發送廣告被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工信部營銷短信推送規范(工信部針對短信廣告的規定)]。
據了解,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青島嶗茗茶業有限公司向天貓嶗茗旗艦店會員發送短信,2017年1月1日以來也一直通過默認方式向天貓嶗茗旗艦店會員發送促銷短信,除非會員自己點擊退出或退訂。青島嶗茗茶業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14日起,已對淘寶平臺群發商品促銷短息接收人員進行了修改,凡未經他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再發送商品促銷信息。
青島嶗茗茶業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九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嶗茗茶業有限公司處以5000元罰款。